国内企业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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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由:

在企业内部工作你需要证明你的岗位、工作的价值,以前主要做数据安全,但是做着做着就会发现老板不care,但问题并不出在老板身上,而是因为如果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数据安全那一块,相对于公司的其他风险来说太小,老板不重视理所当然。如果你有能力为公司发现、收敛更大的风险,地位肯定会上升。能发现公司内的刑事犯罪对于公司和老板来说会远比你一年抓几十几百个数据外发要有用得多。

这里总结一些国内企业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方便时常回顾和参考。

正文:

参考解答:

question
请再进一步详细和深入的分析互联网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职务犯罪的情况。

answer(通义千问-深度思考)

以下是基于知识库信息及当前司法实践,对互联网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职务犯罪的深入分析,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要点展开: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互联网企业的表现形式及典型案例

1. 常见犯罪场景

  • 场景一:采购与供应链环节
  • 案例
    • 案例2(电商采购经理案):余某作为某电商平台采购经理,4年间收受17家供应商的“坑位费”“返利款”等共计408.91万元,为供应商提供排期、流量支持等优势,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案例4(山东电动车公司采购部经理案):姜某在3年间收受36家供应商贿赂款近10万元,为其提供长期供货和及时结算,构成受贿罪。

  • 场景二:销售与运营环节
  • 案例
    • 案例1(郭某某直播运营人员案):郭某某利用管理电商主播的职务便利,以“快速解封账号”“加入白名单”为由,向主播索贿30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5年。
    • 案例6(S公司平台员工案):冯某、黄某某收受商家贿赂后,违规提供流量卡、优惠补贴,使商家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 场景三:技术与数据管理环节
  • 案例
    • 案例3(护肤品旗舰店店长案):曾某、徐某通过虚假申请团购、私设低价链接,将商品以1.5折售出并收受回扣,造成公司损失数千万元,构成受贿罪。

2. 犯罪动机与特点

  • 隐蔽性强:通过微信转账、虚拟账户、虚构合同等方式掩盖受贿行为。

3. 法律后果

  • 刑罚:根据金额大小,可处3年以下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参考知识库案例1-3)。
  • 企业损失: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企业信誉,影响投资者信心。
  • 合规风险:企业可能因员工犯罪被认定为“管理失职”,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

二、职务侵占罪在互联网企业的表现形式及典型案例

1. 常见犯罪场景

  • 场景一:财务与资金管理
  • 案例
    • 案例3(护肤品旗舰店店长案):曾某、徐某通过低价销售商品并收受回扣,直接侵占公司利润,构成职务侵占罪。
    • 案例王某挪用并侵占120万元案: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王某将客户购房款据为己有,被判职务侵占罪。

  • 场景二:销售与市场推广
  • 案例
    • 案例3:曾某通过虚构团购申请,将商品以超低价售出并收受回扣,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

  • 场景三:技术与数据交易
  • 案例
    • 案例滴滴数据泄露案:虽未直接涉及侵占,但数据泄露可能涉及内部人员非法获取并出售数据,构成职务侵占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 犯罪动机与特点

  • 手段隐蔽:利用职务权限操作,如虚构交易、篡改后台数据等。
  • 内外勾结:如案例3中,曾某与外部商家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

3. 法律后果

  • 企业损失:直接导致资金流失、商业秘密泄露,影响企业运营。
  • 声誉风险:如案例6中,S公司因员工犯罪被曝光,损害企业品牌。

三、互联网企业职务犯罪的特殊性与司法趋势

1. 特殊性分析

  • 技术依赖:犯罪手段高度依赖互联网技术(如数据篡改、虚拟货币洗钱)。
  • 隐蔽性强:交易记录电子化、资金流向复杂,追查难度大。
  • 监管难点:平台业务涉及多方主体(如供应商、用户、合作方),责任划分复杂。

2. 司法趋势

  • 从严打击:如案例1中,北京检察机关推行“一案多查”,不仅追究个人责任,还推动企业合规整改。
  • 大数据监督:如知识库提到的“互联网企业反商业贿赂治理大数据模型”,通过技术手段筛查异常交易。
  • 行刑衔接:如案例6中,检察机关对行贿单位不起诉后,移送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 合规整改:如案例3中,对袁某所在公司启动合规程序,以减少企业系统性风险。

四、企业防范与应对策略

1. 内部防控措施

  • 完善内控制度
    • 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定期审计交易记录。
  • 技术监控
    • 通过大数据分析异常交易(如集中低价销售、高频次转账);
    • 对敏感操作(如数据修改、权限调整)设置实时预警。
  • 员工培训与监督

2. 法律应对措施

  • 及时报案与止损
    • 发现犯罪线索后立即报案,配合司法机关固定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
  • 合规整改
    • 如案例3中,企业可通过合规计划争取从宽处理;
    • 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修复企业信用。

3. 典型案例启示

  • 案例6(S公司员工受贿案):检察机关不仅追究个人责任,还督促企业加强内控,体现“源头治理”导向。
  • 案例3(护肤品店长案):企业通过报案、配合侦查挽回损失,并推动行业规范,显示主动作为的重要性。

五、总结

互联网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具有技术化、隐蔽化、链条化的特点,需通过制度防控+技术监控+司法联动的综合手段应对。企业应重点关注采购、销售、数据管理等高风险环节,强化合规意识,避免因个案引发系统性风险。对于司法机关而言,需继续推动大数据监督、行刑衔接等机制,提升打击效率。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制定合规方案,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场景深入研究。


question
这些职务犯罪一般涉及到哪些企业内部数据的获取和售卖?

answer(通义千问-深度思考)

根据知识库信息及司法实践,互联网企业职务犯罪中涉及的内部数据获取和售卖主要集中在以下类型,这些数据因其敏感性、商业价值或用户隐私属性成为犯罪高发领域:

一、常见涉及数据类型及案例

1. 客户个人信息

  • 犯罪场景
    • 法律后果: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 风险点:数据可被用于精准诈骗、骚扰营销或二次贩卖。

2. 商业机密数据

  • 犯罪场景
    • 案例2(知识库[3]):员工出售公司算法参数,单条报价5万元。
    • 法律后果:构成《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 风险点:数据泄露可能导致竞争对手模仿、企业竞争优势丧失或重大经济损失。

3. 商家/合作伙伴数据

  • 犯罪场景
    • 法律后果: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风险点:数据被用于虚假店铺开设、刷单套利或逃避监管。

4. 内部管理数据

  • 犯罪场景
    • 案例4(知识库[1]):客服人员利用平台拟处罚商户名单,谎称可“帮助逃避处罚”骗取钱财。
    • 法律后果:构成诈骗罪或滥用职权罪。
  • 风险点:内部数据被用于实施精准诈骗或破坏企业内部管控。

5. 技术系统数据

  • 犯罪场景
    • 案例5(知识库[4]):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下载公司内部系统数据并出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 法律后果:触犯《刑法》第285条,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 风险点:技术数据泄露可能导致系统被攻击、数据被篡改或被用于其他犯罪。

6. 财务数据

  • 犯罪场景
    • 案例6(知识库[1]):采购人员抬高价格收受回扣,或财务人员虚报费用侵占资金。
    • 法律后果:构成职务侵占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风险点:数据被用于贪污、洗钱或破坏企业财务安全。

二、数据获取与售卖的常见手段

  1. 利用职务权限
  • 如案例5中员工使用合法账号但超出授权范围下载数据。
  • 通过伪造审批流程获取敏感数据(如虚假团购申请)。
  1. 技术手段
  • 爬虫程序非法抓取非公开数据(如用户行为日志)。
  • 通过漏洞绕过权限限制(如案例4中的异地登录系统)。
  1. 内外勾结
  • 与外部人员合作,如案例3中员工与商家合谋骗取补贴。
  • 将数据出售给第三方(如数据贩子或竞争对手)。

三、法律后果与典型案例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之一):
  • 案例:电商平台员工泄露订单信息,导致多起诈骗案。
  • 后果:最高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 案例:员工出售算法参数或用户行为数据。
  • 后果:最高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法》第285条):
  • 案例:员工下载并出售内部系统数据。
  • 后果:最高7年有期徒刑。
  1.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
  • 案例:虚报费用侵占公司资金。
  • 后果:最高无期徒刑。

四、企业防范重点

  1. 数据分类分级
  • 对客户信息、商业机密等敏感数据实施加密存储和访问权限控制。
  • 如案例5中的内部系统需限制非必要访问。
  1. 技术监控
  • 部署大数据分析系统,监测异常数据访问(如集中下载、异地登录)。
  • 如知识库[1]中建议的“反舞弊模型”可识别异常行为。
  1. 制度约束
  1. 法律威慑
  • 对内外勾结、数据泄露行为“零容忍”,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 如案例4中企业主动报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

参考链接:

通义千问
https://tongyi.aliyun.com/qia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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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企业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 》 有 3 条评论

  1. 互联网企业贪腐案数量上升 “小官”利用“平台软权力”现“巨贪”
    https://news.cnr.cn/native/gd/kx/20250519/t20250519_527175177.shtml
    `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某短视频平台一普通工作人员郭某某,利用管理主播的职务便利受贿3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互联网协会5月15日举办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治理座谈会,发布《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上述为一起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海淀法院2020年至2024年审理的127件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中,案件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共计3.05亿余元。203名被告人整体呈现人员年轻化、职级中层化的特点。涉案人员绝大多数为中青年,大部分案件被告人所任职务为部门经理、总监、主管、负责人等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职位。

    上述案件中,涉业务部门贪腐案件共104件,占比81.89%,基层普通职员贪腐犯罪金额共计5567万余元。一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监察总监在座谈会上表示,企业同一时间可能有很多业务线,**越是高速增长的业务线,出现贪腐舞弊的问题越多**,“小官巨贪”的现象在互联网企业中也有存在。

    白皮书显示,39件案件被告人利用“平台软权力”实施贪腐行为。“平台软权力”即平台基于其技术控制能力和非对称的数据占有优势产生的对平台的“准立法权”“准执法权”和“准司法权”等权力。如在电商和短视频平台中,只要用户和平台建立关联关系,均必须按照平台设立的规则行事。在大型互联网平台中,大到用户签约、账户封禁和捞回,小到任意一个加V处理或热搜置顶,背后均携带巨大流量和商机。

    上述短视频平台案中,郭某某利用“平台软权力”,如管理主播等职务便利,在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向主播张某等4人索要或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300万元,用于购房、购车、网络游戏、日常消费等。2023年2月15日,郭某某自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决郭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人民币30万元。

    “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平台管理,更容易败坏行业风气,影响行业生态。”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高曼洁表示。

    白皮书提到,对于“平台软权力”的管理,目前大多处于行业自治的状态。例如,行业自治组织阳光诚信联盟、企业反舞弊联盟成立,各类互联网企业将员工涉及违法、犯罪的信息在平台内共享,一方面可以对涉事企业和潜在的风险员工进行震慑,另一方面提升了信息透明度和行业自治能力。但行业自治仍有其先天局限,企业运营始终以平台效益优先。

    高曼洁建议,对于具备管理职权的员工,互联网企业应加强廉洁教育,并制定客观的业务评价标准,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05月19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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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如何治理?这个白皮书讲清楚
    https://peking.bjd.com.cn/content/s6826d436e4b0ec1c3d97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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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海淀法院审理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严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和行业生态。海淀区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数字经济标杆区,各大互联网企业在此云集。在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实施之际,5月15日,海淀法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及《互联网企业廉洁发展倡议书》,同时举办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治理座谈会。市级人大代表和学界代表、互联网协会代表以及腾讯、抖音、搜狐、新浪、美团、快手、百度等十余家互联网企业受邀参加此次活动,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治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到现场参会。

    2020年到2024年,海淀法院共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腐犯罪案件350件,其中,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占比约36%,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3亿余元,近三年案件量呈上升态势。

    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进介绍了《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主要内容。从案件概况、犯罪突出特征、犯罪成因分析和防范提示建议四部分进行阐释。案件显示,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具有手段隐蔽性强、内外勾结,不法利益形态虚拟化,“小官巨贪”和“平台软权力”寻租现象多发等特点,在预防和治理上,需要形成内外合力,海淀法院将持续将审判工作融入促推社会治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随后,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杨光、高曼洁发布了八件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在**业务拓展、平台流量和权限管理、事务运营**等事项中的贪腐现象,体现了类案突出特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在案例展示之外,还逐案进行了典型意义提炼和案件风险提示,为企业贪腐治理和防范提供了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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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北京海淀法院: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利用平台“软权力”实施贪腐风险突出
    https://finance.sina.cn/2025-05-16/detail-inewuqsw589681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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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日前发布的《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显示,除传统贪腐高发部门外,掌握平台资源管理和审核权限的平台“软权力”部门贪腐现象也较为严重,贪腐风险突出。

    白皮书显示,海淀法院2020年至2024年审理的127件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中,利用平台“软权力”实施贪腐行为的案件数39件,涉案金额6700余万元,包括**被告人利用负责平台入驻、作者签约、业务评级、管理用户或主播、负责账号封禁和解封、白名单准入、文章捞回、流量倾斜等职权,为他人提供便利,获取贿赂款**。

    海淀法院分析指出,在数字社会,平台不仅是网络公共空间活动领域的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也扮演着网络空间生态规则制定者、管理者、决策者等具有“公共管理”性质的角色。“平台软权力”即平台基于其技术控制能力和非对称的数据占有优势产生的对平台的“准立法权”“准执法权”和“准司法权”等“准公权力”。

    如在电商和短视频平台中,平台有权在用户入驻、评级、热搜提报、争议解决等事项中制定规则、决策评判、实施奖励和处罚,只要用户和平台建立关联关系,均必须按照平台设立的规则行事。“平台软权力”的行使影响着广大用户的权益,尤其在大型互联网平台中,大到用户签约、账户封禁和捞回,小到任意一个加V处理或热搜置顶,背后均携带巨大流量和商机。

    白皮书显示,对于“平台软权力”的管理,目前大多处于行业自治的状态。例如,行业自治组织阳光诚信联盟、企业反舞弊联盟的成立,各类互联网企业将员工涉及违法、犯罪的信息在平台内共享,一方面可以对涉事企业和潜在的风险员工进行震慑,另一方面提升了信息透明度和行业自治能力。

    白皮书同时指出,行业自治仍有其先天局限,企业运营始终以平台效益优先,追逐私利和象征着公共意义上的管理本身存在着冲突,过于依赖自治,缺乏外在监督,便容易导致管理权在私利诱惑下无限扩张,进而出现权力寻租的现象。

    高曼洁建议,对于具备管理职权的员工,应加强廉洁教育,并制定客观的业务评价标准,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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