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举证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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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由:

简单整理一下近期学到的和竞业协议/限制有关的知识,方便后面需要的时候参考。

正文:

参考解答:

企业调查取证违反竞业限制员工的核心方法包括六类,结合司法实践案例说明如下:

一、直接行为取证

  1. 公共场所拍摄记录
  1. 快递/外卖签收记录

二、劳动关系证明

  1. 社保与个税记录
  1. 工资流水与合同

三、竞争关系认定

  1. 工商信息比对

查询新旧单位经营范围重合度,重点比对实际业务而非仅登记信息
案例:上海一中院(2022)沪02民终1879号案强调需综合实际业务、客户群体判断竞争关系。

  1. 公开活动与宣传资料

收集员工代表新单位参会、项目发布的新闻稿、官网信息或社交媒体动态。
案例:某企业提交员工以竞争对手专家身份参会的照片及官网介绍,成功证明违规。

四、隐蔽行为追踪

  1. 近亲属关联调查

核查员工配偶、子女是否设立或参股竞争企业,构建间接证据链。
案例:最高法2024年典型案例中,员工以配偶名义设立竞争公司,法院认定属故意规避义务。

  1. 异常客户往来

分析离职后员工与原单位客户的异常联系频率或业务转移记录。

五、合法程序保障

  1. 公证取证

委托公证处对视频、网页信息(如竞品官网员工介绍)进行证据保全。
案例:北京(2022)京01民终7604号案中,公证员工出入竞争对手办公楼的视频获法院采信。

  1. 司法协助调证

凭初步线索(如快递签收记录)申请法院调取社保、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时可申请调查令。

六、协议设计与预防

  1. 约定离职汇报义务

竞业协议中明确员工需按月书面说明就业情况,未履行可视为违约。

  1. 明确竞争单位范围

协议附件列明竞争对手名单,避免争议(如明确包含“火花思维”等企业)。

X、对于企业的建议

(一)依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应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金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且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算。如期限超过两年,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应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需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未按协议支付补偿金超过三个月,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约定离职员工的汇报义务

用人单位为掌握员工离职后的就业及任职情况,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与员工约定其有在竞业限制期内的就业及任职情况汇报义务,以跟踪和监控离职员工是否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时降低用人单位的取证难度,节约用人单位的成本。如员工离职后每月向用人单位书面汇报就业和任职情况,并约定如员工未按时汇报,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当期竞业限制补偿费,或者员工如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由员工承担违约责任等。如员工未按约履行汇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多次、书面催告员工履行,并保留催告记录。在裁审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此证明员工未依约履行从业信息报告义务不仅构成违约,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具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主观恶意等。

(三)多渠道收集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据

1、除上文提到的多种取证方法外,用人单位还可以尝试查询员工近亲属名下有无设立竞争单位。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主体中并不包括员工的近亲属,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竞业限制协议仅对协议双方有效,用人单位不能依据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员工的近亲属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实践中有一些竞业限制案例,员工的近亲属投资设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并经营与用人单位同类的产品或同类的业务,最终法院判决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系员工利用近亲属设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协助近亲属经营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2024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四,张某以配偶名义投资、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掩盖自己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法院认为张某之妻作为投资人的某公司,在经营业务上与张某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属于竞业限制单位。考虑到张某与配偶之间具有紧密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经济利益上具有一致性,且其配偶的投资行为基本发生在张某从某体育公司离职后,故认定张某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

参考链接:

通义千问
https://www.tongyi.com/

《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对于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管理的影响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5MDgzMDI3NA==&mid=2247562605&idx=2&sn=6a40894f77b65a6f5348f6acf2b8d184

研究 | 竞业限制纠纷中用人单位如何调查取证
https://mp.weixin.qq.com/s/FBu9RPkknZ2D4fpDvfg92Q

中银原创|竞业限制案件中的实操取证指南:合法、高效、全面
https://mp.weixin.qq.com/s/IcGLiJOD3loRsVcxZQ5vpg

竞业限制证明责任趋严,如何更好守护企业“金山银山”?(附证据收集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k2xlJHBa4BjF_Vc7JnDtew

【原创】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调查取证六大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eGdjixRZPDdYy0J7I32Z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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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举证和实施”》 有 1 条评论

  1. 司法解释二实施后,竞业限制成“鸡肋”了吗?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MzMTEwNA==&mid=2651045092&idx=1&sn=a5bfaa97c82cd140ab3d7310312b82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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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就竞业限制设置了一系列新的规则,旨在保护人才流动,遏制雇主滥用竞业限制**,而后者历来是行业领先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1、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质接触商业秘密进行举证
    传统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通常以形式审查为主,即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即一般认可其效力。
    第十三条第一款 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请求确认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对竞业限制的地域、期限、范围进行合理性审查
    第十三条第二款 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相适应,劳动者请求确认竞业限制条款超过合理比例部分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劳动者违约,返还补偿金仅限于“约定在先”的情形
    第十五条劳动者违反有效的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请求劳动者按照约定返还已经支付的经济补偿并支付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虽然司法解释仅规定了数个条文,但其指导思想明确指出“二是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可以预期,竞业限制的司法实践必然会朝着向雇主趋严的方向转变,这对企业商业秘密管理、预防离职员工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那么企业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1、重构人力资源激励体系,将业绩奖励、股权激励、特殊待遇、脱密期、花园假期等与“不竞争义务”紧密结合起来。
    2、精准细化竞业限制条款,以更加合理、可操作性视角修改竞业限制条款,特别是实质接触商业秘密的证明、竞业限制的具体活动范围、期限、地域、违约责任、禁止令、条款被认定无效的处理等。
    3、更加重视企业内部商业秘密管理,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保密协议、保密制度、保密管理手段必须进一步升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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